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Sclub交友聊天~加入聊天室當版主
分享
返回列表 发帖

“国营企业”→“国有企业”→“国家出资企业”

——名称变换勾出国企改革路线图

胡春才



《国资法》一出台,各种解读纷至沓来。

对《国资法》的解读,目光大都集中在《国资法》的适用范围、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防止国资流失等引人注目的焦点问题上,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细节”:《国资法》通篇没有再出现“国有企业”这个称谓,而代之以“国家出资企业”的法律概念。

虽只是一个名称的变化,但其反映的内涵极其深刻。首次以“国家出资企业”取代“国有企业”,实乃这部《国资法》的一大亮点。

“国营企业”→“国有企业”→“国家出资企业”,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游戏,对国企称谓的变化,恰好勾勒出了国企改路线图。



国营企业→国家经营即计划经济下的国家一盘棋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分了三步走:第一步是从国营工厂到国营企业的改革,时间是1978年底至1984年10月;第二步是从国营企业到国有企业的改革,时间是1984年10月至1993年11月;第三步是从国有企业到国家出资企业的改革,时间是1993年11月至2003年10月。这以后至今的五年多,其实是国家出资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阶段。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营企业”恰如其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是其鲜明特征。“国营”是“国家经营”的意思。国家不是自然人、法人,不可能经营,只能派代理人经营。所以,“国营”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国家经营即计划经济下的国家一盘棋,计划有国家定,不需要走市场。国家以计划方式、行政手段调配经济资源,各级政府直接决定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计划、资金安排、资产配置、成本开支、利润分配。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扮演的是车间或厂房的角色,缺乏经营自主权,既无盈利动力也无生存压力。

在这种体制中,国有企业资本归国家所有,同时由国家直接经营。所以,国企被称为国营企业。这种国企体制的特点体现在:在管理体制方面,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计划管理方面,国家制定指令性计划决定国营企业各项经济活动;在投资管理方面,国家对国有企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权高度集中,国企自身没有任何投资决策权;在财务管理方面,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统收统支”和“大锅饭”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企业只能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计划利润和超计划利润作为企业奖励基金;在产品进入流通方面,国家对国营企业产品和原材料“统购包销”进行分配和定价的统一管理;在劳动工资管理方面,国家对国营企业用工进行统一分配,企业的工资管理也集中在中央政府的劳动部门中,企业职工工资一直很低,而且长期不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掀起。国营企业最初的改革,是政企合一下的“放权让利”,试图通过“企业基金”、“利润留成”等方式扩大企业的财务自主权,以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当时所说的国营企业实际上就是工厂形态。企业改革用一句话说,就是使国营工厂逐步变为国营企业。具体的措施有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放权让利。

这个时期的企业改革还处在探索和试点阶段,它可以看作是计划经济体制引入市场调节的局部调整,从总体上还没有触动计划经济体制。因此,企业改革只限于“松绑”,而非“解套”。

“国营”的弊端主要表现在:政企不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效率低下,重复建设惊人,国有资产损失严重;国企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没有活力;国企员工端“铁饭碗”、吃平均主义“大锅饭”,没有积极性,国企职工的创造力受到很大压抑,人力资源效益比较低下;统购包销和短缺经济替代了市场和市场竞争,国企远离市场,缺乏发展动力,没有竞争力。



国有企业→国企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对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逐渐有了认识,改革重点也逐渐转移到“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上面,其核心内容就是不断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减少国家对企业的直接干预。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央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总体改革目标。从此,国营企业就向着国有企业迈进,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经营机制创新的阶段。

1985年3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提出,进一步搞活企业,尤其是搞活大中型企业。这个通知第一次以提出“试点城市可选择少数大企业试行吸收本企业职工入股,但需对股息及分红办法作出适当规定,部分小型国营企业,可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转为集体所有”的方式拉开了我国股份制试点的帷幕。从此,股份制试点在中国兴起。

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逐步形成。但是国家调节市场的方式,还是以计划手段为主,即以行政手段为主、直接调控为主,这是最值得反思的。

1988年出台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利。

围绕企业改革这个中心,宏观经济管理体制也配套进行了改革。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这一阶段,企业改革有了明确的理论,初步理清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改革在明晰了企业经营权的路子上推进。

随着对企业改革认识的深化,又提出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改革的中心环节。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赋予企业经营权以新的内容。最大的收获应该是,国有企业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逐步发展起来了。

国有企业是在国企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后对国企的称呼上的改变。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二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将“国营企业”修改为“国有企业”,更加突出国企的经营自主权和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这一字之改,准确地体现了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区别,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和深化提供了宪法依据。



国家出资企业→“政资分离”在法律层面的确认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思想指导下,国有企业走向了第三个阶段——国家出资企业,而企业改革也进入了一个企业制度创新的发展阶段。

1993年底出台的《公司法》,借鉴了前一阶段“两权分离”和“政企分开”的改革探索经验,确定了企业股东和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的制衡关系。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公司制成为国企改革的主要形式,企业的股权也逐步实现了多元化,“国营企业”已悄然变成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这时,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开始向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的委托代理关系转变。国企改革的思路,也由扩大企业经营权逐步触及到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这个阶段改革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围绕企业制度创新展开的。一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确立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出资人对其出资的企业享有财产权利。二是结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把企业改革同企业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增强国有经济发展的市场竞争。全面加强企业管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三是结合国有企业的扭亏增盈,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剥离不良资产,核销呆坏账。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同时,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个阶段,最重要的立法是《公司法》和《劳动法》。

这个时期,改革整体上进入了制度创新和建设阶段。理论的创新极大地推进了实践的探索,实践的经验又不断丰富了理论认识。改革在这个阶段应该有很多宝贵的经验值得总结,同时也会有些教训值得今后汲取。



国家出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



什么是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指的是国家作为出资人,直接出资持股的企业。这个企业既可以是国家百分之百出资,即国有独资企业,也可以是国家控股的企业或者国家参股的企业,都叫国家出资企业。

在《国资法》中,原有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已经被划分为四类国家出资企业,分别是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国资法》所说的国家出资企业与我们平时所讲的“国有企业”有什么区别?“国有企业”还多多少少带有特殊身份的意味,其所有制性质明显有别于普通企业。而“国家出资企业”的概念,又比“国有企业”的概念更进一步。它以资本结构为基础确定企业的称谓,国有资本主要是通过股权结构、资本的方式跟企业发生关系。

国家出资企业这个称谓,表明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是以国家出资形成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的。而所有者权益完全是企业管理的财务语言,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这完全宣告,无论是独资还是控股或参股,国企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企”了。那种以行政要求改变企业自然属性的手段,是不能财务化的。而不能财务化的企业不是企业,也不能在市场上正常运行。企业没有了所有者权益,因而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基础,其原因或是筹资失败导致企业无法设立,或是经营失败导致资不抵债。

因此,国家出资企业这个称谓,意味着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以所有者权益的方式来核定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的,而不是以过去落后的管理实物的老办法,更不是以行政权利对企业运行进行实质干预,来表达国家利益。还意味着,尽管国有企业目前也许还是我们国家最强势和最有可能获取竞争资源的企业,但在市场中,它和其他类型的企业一样都以财务指标衡量,而不是以行政手段在市场上说话。在这个意义上,企业无论大小,无论性质,无论优劣,在市场上都处在同一个量化的标准中,更容易建立平等的企业关系。因为大家都要对投资人负责,都要按章纳税。这对培育企业法人在市场上平等的经营环境,有决定性的作用。

新鲜出炉的“国家出资企业”这一词语,既表明了“政企分开”、“政资分离”在法律层面的确认,又体现了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其现实意义是深远的。

返回列表
欢迎访问历史教与学网!联系电话:15553131030 QQ:58280564 Email:wangbo0539@163.com 联系人:王博